首页 > 产品中心 > 聚酰亚胺泡沫 >

船舰C系列泡沫


     船舰C系列聚酰亚胺泡沫产品在世界各地的海军军舰和商船上被用作隔热吸音材料。在舱壁、天花板、通风管道和管道等位置,使用C系列泡沫产品可实现理想的隔热消音功能,并且重量超轻,比使用玻璃纤维类保温消音材料轻数吨。选择该系列泡沫另外一个优异性能是其燃烧时具有良好的本质阻燃、极小的烟气和无毒性特点。聚酰亚胺泡沫通过了国际海事组织(IMO)高速船规范阻燃材料论证,在世界上超过15个国家的海军舰船和大量商船中使用了船用该系列泡沫隔热降噪。

       相比目前使用的其他隔热保温材料酚醛泡沫、玻璃棉、矿物棉,密度最低可达6KG/m³。
 
产品优点

在航海领域目前广泛使用的玻璃丝、玻璃棉或矿渣棉等保温产品,缺陷非常大,首先是很重,一般情况下密度是聚酰亚胺泡沫密度的数十倍,使用聚酰亚胺泡沫可为船体或舰体减重数吨或数十吨,从而提高能源经济性;其次是导热率高,聚酰亚胺泡沫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是目前舰船上使用的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的二分之一或三分之一,使用聚酰亚胺泡沫可以很大程度上提高舰体、管道、舱室等保温效果;再次是目前使用的保温产品回弹性差,韧性差,会掉渣,聚酰亚胺泡沫保温产品良好的回弹性、韧性是目前船舰上使用的保温产品不可比拟的;最后是聚酰亚胺泡沫耐酸碱,耐油,耐辐照,耐紫外线,疏水,voc为零,无气味,易抓取,易安装,本质阻燃,可以定制成任意形状。

技术参数
技术参数 要求技术指标 样品实测技术指标 测试标准
密度 不大于150kg/m³ 8-150 kg/m³可调 GB/ T5480-2008(矿棉)
导热系数 不大于0.04W/(m·k) 0.035-0.037 GB/T10295-2008
回弹性 要求材料表面受压10%后能回弹,并恢复其表观质量。 满足指标要求 参照JC/T812-89(泡沫石棉)
耐辐照 要求试件接收辐射累计剂量达到10000Gy后,外观无明显变化。 50000Gy剂量辐照后外观无明显变化 参照JJF1018
耐温性 80℃12h不发粘,-35℃,15min不龟裂。 可在-100℃到200℃长期使用 按委托方要求
耐酸性 20%盐酸中浸泡24h无明显变化 满足指标要求 按委托方要求
耐碱性 10%苛性钠中浸泡24h无明显变化 满足指标要求 按委托方要求
耐油性 在一级汽油中浸泡24h无明显变化 满足指标要求 按委托方要求
烟气及其毒性 《国际耐火试验程序应用规则》附件1耐火试验程序第2部分内容。烟密度Dm≤50;GB/T10671-2008;极限氧指数:>32   (GB/T 2406-2009);最大烟密度:≯100 远东防火试验中心:按照《国际耐火试验程序应用规则》附件1第2部分的有关要求进行了材料烟密度和毒性试验,实验结果表明,试样符合有关舱壁、衬板或者天花板饰面材料烟气及毒性要求。
Dm≤15,极限氧指数≥45
 
表面低播焰性 《国际耐火试验程序应用规则》附件1耐火试验程序第5部分内容。 远东防火试验中心:按照《国际耐火试验程序应用规则》附件1第5部分的有关要求进行了表面材料可燃性试验,实验结果表明,试样可视为复合SOLAS公约第II-2章要求的具有低播焰性的材料。  
毒性 满足GJB3881-1999要求。 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非金属材料检测中心:满足军标要求,可以作为核潜艇舱室装饰材料使用。  
行业应用

请留下您的反馈或意见:
0755-29475832
邮箱:action@cnaction.net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科能路与侨明路交汇处100米中集低轨卫星物联网A座16楼
广东麦克斯泰新材料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025330号